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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受好評!!115年第2期勞動部補助雇主辦理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措施,延長受理至9月30日止,並加開兩場說明會!

勞動部為持續協助企業建構友善育兒職場環境,減輕員工家庭照顧負擔,促使企業得以留才攬才,於本年度推動企業托育補助新制,原定受理申請期間為115年5月1日至6月15日,5月至今已超過550間企業投件申請,許多事業單位也積極洽詢,考量事業單位新制上路後詢問踴躍,部分事業單位反映尚有內部規劃、預算編列、文件準備等作業需求,為提供更充裕之申請準備時間,並提升補助措施推動效益,勞動部延長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至115年9月30日止。補助項目重點說明如下:

  1. 設置員工哺(集)乳室
    • 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。
  2. 托兒設施(包括托嬰中心、幼兒園、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)
    • 新興建完成者最高補助500萬元。
    • 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。
    • 取消250人以上雇主附設托兒服務機構設置滿6年以上不再補助之限制。
    • 新增補助項目:
      1. 營運費補助:每人每年最高6,000元。
      2. 教保、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: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,每一雇主最多補助5人。
      3. 減免員工收托費用補助:每人每年最高9,600元。
    • 以上依托兒設施收托員工子女人數計算補助額度。
  3.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
    • 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。
    • 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: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,每一雇主最多補助2人。
  4. 育兒補貼
    • 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。
    • 雇主提供每位員工育兒補貼最高補助1萬元。
    • 未滿100人企業補助實支數70%。
    • 100至499人企業補助實支數60%。
    • 500人以上企業補助實支數50%。
    • 取消育兒補貼須以員工子女送托托兒服務機構為補助要件之限制。

相關配套措施

勞動部表示,此次延長辦理除為鼓勵企業提供托育設施或托育服務外,也期能透過專業輔導及相關補助機制,協助企業依據自身規模與需求,選擇最適合企業與員工的托育方案,提升友善育兒職場環境品質。

另外,為減輕企業辦理托兒服務的負擔,目前於立法院審議中的「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已增列企業托育服務支出金額於百分之二百限度內,得於支出當年度所得額減除之租稅優惠。

線上說明會資訊

為協助事業單位提供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措施及申請經費補助,勞動部預訂於6月18日及6月22日加開2場線上說明會,將就新制規定、相關經費補助及核銷申請作業流程等內容進行說明與交流。

另有意願設立托兒設施者,將提供免費專家專案輔導服務。

相關資訊請至: 企業托兒與哺(集)乳室資訊網 查詢。

申請方式

有意願申請115年第2期經費補助之企業,請於115年9月30日前至「企業托兒與哺(集)乳室資訊網-線上申請補助專區」提出申請。

  • 勞動部1955服務專線
  • 企業托育服務專線:02-3343-1118
 
補助企業辦理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措施延長受理期限至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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