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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沒有,可考量員工需求人數等規劃設置, 2至3坪空間大小約可容納2-3人。
  2. 哺(集)乳室之設置地點,應方便員工使用,並設有明顯標示,且鄰近洗手台或提供洗手設施。另哺(集)乳室應兼顧隱密、安全、具有良好採光及通風為佳。
  3. 依據「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」規定,哺(集)乳室基本設備包括靠背椅、桌子、電源插座、母乳儲存專用冰箱及有蓋垃圾桶;母乳儲存專用冰箱為職場哺(集)乳室的必要品,建議以雙門且具有冷藏之冰箱為佳,且冰箱規模大小應視使用人數情況選購。如經費充裕可設置洗手臺、安裝可由內部控制的門鎖、緊急求救設施、置物櫃、蒸氣消毒鍋或紫外線消毒箱、飲水設施等,更顯貼心。
  4. 1.依據「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」及「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」規定,雇主設置員工專用哺(集)乳室,補助費用最高新臺幣二萬元。
    2.申請單位至企業托兒與哺(集)乳室資訊網填寫申請書表,填寫完後列印,並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,向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,申請單位為分支機構或附屬單位者,亦同。
  5. 為鼓勵雇主營造友善職場環境,各分支機構如設有員工專用哺(集)乳室,皆可申請經費補助,並可分別向分支機構所在地之勞工行政單位(縣市政府勞工、社會局(處)等)提出申請。
  6.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規定,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,應設置哺(集)乳室。
  7. 不可以,哺(集)乳室應與廁所有所區隔,不應設置於同一間;且考量衛生因素,二處空間應盡量保持一定距離。
  8. 若哺(集)乳室內部無法設置洗手設施,可提供乾洗手液或濕紙巾作為臨時清潔工具,另哺(集)乳室附近應有洗手臺可供員工清潔。
    1. 母乳儲存專用冰箱:考量職場母乳係暫時存放,應每日攜回,爰建議應雙門且具有冷藏之冰箱為佳,且冰箱規模大小應視使用人數情況選購。
    2. 靠背椅:考量哺(集)乳員工之舒適性與安全性,爰建議宜購置單人靠背非滑輪式座椅,且高度應適當,以符合員工哺(集)乳之需求。
    3. 吸(集)乳器:因為母乳為人體體液,為避免傳染疾病,集乳罩的部分應避免共用,由使用者個別購買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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