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,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,應提供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。
勞動部為鼓勵雇主提供哺(集)乳室與托兒設(措)施,訂定「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」,不分事業單位規模大小,皆可申請經費補助。
勞動部為支持「雙就業、雙照顧」,鼓勵企業持續投入友善育兒職場環境之建置,提出「企托333政府來幫忙」企業托育補助新制,
預計於今(115)年5月1日上路,包含「三鬆綁」、「三加碼」及「三新增」等對策說明。
醫療院所常見輪班之工作型態,員工亦多處於育兒階段,若能在工作場域附近提供托育服務,
將有助於留才、攬才、讓醫護人員安心工作並穩定醫療人力,更能成為醫療職場的競爭力!
參加對象:各醫療單位人資部門、員工關係、勞工健康服務人員、環境安全等相關部門主管及人員
活動場次:115年5月7日(四) 9:30-12:00 (9:30-9:55活動報到)
活動地點:天主教永和耕莘醫院門診大樓8樓第一會議室 (新北市永和區中興街80號8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