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,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,應提供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。
勞動部為鼓勵雇主提供哺(集)乳室與托兒設(措)施,訂定「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」,不分事業單位規模大小,皆可申請經費補助。
本課程除說明如何申請「哺(集)乳室與托兒設施/措施經費補助」外
另特安排「線上申請系統操作說明」,解決各企業先進於操作系統上之問題
期透過本活動說明與實務教學
讓各位先進深入了解辦理哺(集)乳室及托兒服務之眉角
每場次報名名額有限,踴躍報名中~~
參加對象 :
各事業單位人資部門、員工關係、勞工健康服務人員、環境安全等相關部門主管及人員
會議場次:
線上場:113年1月31日(三) ,13:30-16:30 (13:00-13:30為活動報到時間)
備註:另報名成功者將於活動3日前以email寄發行前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