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勞動部】115年12月11日新竹場「事業單位 設置哺(集)乳室與托兒服務說明會」

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,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,應提供哺(集)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。
勞動部為鼓勵雇主提供哺(集)乳室與托兒(措)施,訂定「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」,不分事業單位規模大小,皆可申請經費補助。
為擴大鼓勵企業附設托兒設施,衡酌當前物價水準、企業興建托兒設施之實務經費需求,將企業新興建托兒設施最高補助金額提高至500萬元。
為協助事業單位營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,另邀請教育部及衛福部介紹職場托育新模式,並邀請事業單位分享辦理職場友善育兒職場之經驗,瞭解如何辦理與其效益,歡迎踴躍報名參加。
參與對象:各事業單位人資部門、員工關係、勞工健康服務人員、環境安全等相關部門主管及人員
活動場次:115年12月11日(五) 13:30~17:00 (13:30~13:45活動報到)
活動地點:新竹集思會議中心羅西尼廳 (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4樓)
議程表
備註:另報名成功者將於活動3日前,以email寄發行前通知,若無收到通知,請來電洽詢 02-33435414
※ *為必填欄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