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度辦理事業單位設置哺(集)乳室與托兒服務說明會-10/7臺南場

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,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,應提供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。勞動部為鼓勵雇主提供哺(集)乳室與托兒(措)施,
訂定「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」,不分事業單位規模大小,皆可申請經費補助。
另邀請事業單位分享如何營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,並透過事業單位分享辦理托兒設施-幼兒園瞭解如何辦理與其效益,
進而協助事業單位共同營造職場友善育兒環境等方向與目標,歡迎踴躍報名參加。
參加對象:各事業單位人資部門、員工關係、勞工健康服務人員、環境安全等相關部門主管及人員
課程時間:111年10月7日(五),13:00-16:30
地 點: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創意生活館4樓B區文創講堂(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16號)
課程時間:111年10月7日(五),13:00-16:30
地 點: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創意生活館4樓B區文創講堂(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16號)
| 時間 | 內容 |
|---|---|
| 13:00-13:30 | 活動報到 |
| 13:30-13:40 | 主辦單位致詞 |
| 13:40-14:10 | 哺(集)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及經費補助說明 |
| 14:10-14:40 | 主題1:非營利幼兒園 主題2:2-6歲職場托育新模式-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|
| 14:40-14:50 | 休息時間 |
| 14:50-16:10 | 事業單位辦理友善職場經驗分享 主題2:事業單位辦理托兒設施經驗分享 |
| 16:00-16:30 | 綜合座談 |
| 16:30 | 歸賦 |
本說明會將視疫情發展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引調整課程方式,另報名成功者將於線上課程活動3日前發送行前通知
推廣「自備、重複、使用」之環保觀念~請自備環保杯,現場不提供紙杯。
如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02-3343-1118,謝謝!!